更新时间:2019-07-18 09:17:43
4130来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管理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的通知》(金市建建〔2019〕28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局综合施工现场状况、举办现场会等因素进行遴选,现命名以下工程项目为金华市级标杆工地(详见附件)。并对获市级标杆工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通报表扬:
1.金华市婺城区洪源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金华市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西侧地块(施工单位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兰溪市云山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综合用房(施工单位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义乌新社区集聚后宅镇中北侧A地块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东阳上卢农房集聚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永康市城塘、黄棠区块B-02-03地块C区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
7.永康金域澜庭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浙江紫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浦江县岩头镇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浦江县岩头-郑宅地质灾害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武义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下王宅鸣阳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标段二(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金华市金东区紫金湾项目B1地块一标段(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全面促进我市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和绿色施工水平的提高。
附件:市级标杆工地名单及施工、监理单位信息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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