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欢迎来到金华信义居!

今天起,金华全市零售药店适应症含“发热、咳嗽”内容药品恢复销售!

更新时间:2020-02-22 14:31:04

2358

来源:金华发布

关于恢复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

适应症含“发热、咳嗽”内容

药品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医疗保障局,各零售药店:


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经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2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恢复向市民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内容药品(含麻黄碱等8类成分药品均可销售)。


各零售药店在销售上述药品时要严格执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零售药店管理的八条意见》和市医保局对定点药店八项管控举措要求。在登记购药人员信息方面,要按照省药监局疫情防控监管专班《关于启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要求,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系统”上详细完整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对两周内有武汉人接触史购药人员单独登记上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1日


热门专题
热门楼盘
茂新玉泉院火爆预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