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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76㎡!2020婺城第65个征迁项目定了!

更新时间:2020-08-28 16: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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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黄金苑)

(编号:金(婺)征2020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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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定界图


因婺城区白龙桥黄金苑区块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黄金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7.2476公顷(其中黄堰头自然村6.0623公顷,金竹园自然村9.1458公顷,渎仁自然村2.039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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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 2020 年9月25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金华市婺城区黄金苑区块征收工作指挥部(330国道与金江南街交叉口)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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