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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金华市区实行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6-10 14: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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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新闻客户端

记者6月10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即日起金华市区实行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同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二套和三孩家庭贷款政策。

  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精准研判、因城施策,连续推出一揽子政策,多管齐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包括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降低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规模、调整限价房摇号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并降低首付比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个人按揭贷款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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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购房需求,对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购房人凭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后续将制订实施细则,对具体的规定要求和办理流程进行细化明确。

  自6月10日起,市区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职工双方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目前,市区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单方和双方分别为40万元和80万元。公积金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分别为30%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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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6月10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公积金贷款需要轮候时,可优先放款。

  据悉,公积金二套住房和三孩家庭贷款新政策在市区执行,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另外:



从相关部门获悉,即日起6月10日取消新房、二手住宅限售政策。


注意了,即日起对于新签的购房合同中不再有限售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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