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2-12 13: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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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交易登记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买卖合同(双方自行签订即可,不需经备案的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五)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六)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二、二手房交易登记办理流程。二手房交易登记总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五个环节均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窗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窗口查档、缴税。第二步,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出具受理凭证,待审核、登簿程序结束后,申请人根据取证通知,持受理凭证、身份证明领取证书(或通过快递方式收取证书)。
三、部分登记业务已实行与税务部门的“一窗受理(不动产与税务业务在一个窗口办结),请咨询房屋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是否符合一窗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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