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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减负,金华在浙江率先试点“双减”工作

更新时间:2021-08-13 15: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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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确定金华市为浙江省开展“双减”工作试点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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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了,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等9地为全国试点城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


  金华将作为浙江省开展“双减”工作试点地市,重点围绕“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3项任务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为全省各市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

 

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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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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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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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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